无原因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单位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是不合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遭遇无原因辞退时,劳动者首先应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被辞退的事实。之后,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