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违法判刑不影响其应承担的还款义务,出借人可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追讨欠款。
在借款人违法被判刑的情况下,其民事责任并不因刑事责任的承担而免除。也就是说,借款合同依然有效,借款人仍需履行还款义务。
出借人可以尝试与借款人及其家属进行协商。虽然借款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与他沟通还款事宜。其家属可能出于各种考虑,愿意代借款人偿还欠款。若能达成还款协议,可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还款。
如果协商不成,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使借款人在服刑,出借人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通常会采用邮寄诉讼文书、到服刑场所开庭等方式来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即借款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果借款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通过这些执行措施来实现出借人的债权。
此外,如果借款人有到期债权,出借人还可以行使代位权,向借款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总之,借款人违法判刑并不意味着出借人的债权无法实现。出借人应积极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