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追诉期一般为三年。该追诉期在法律上被称为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公司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欠款这一事实,并且知晓具体的欠款公司(即义务人)时开始起算。
不过,诉讼时效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欠款公司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函件、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公司还款,或者公司主动表示愿意还款等,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债权人在欠款发生后的第二年向公司发函催款,此时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此外,还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另外,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债权人在公司欠款发生后,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在诉讼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否则,一旦超过诉讼时效,虽然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欠款公司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