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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挪用公司公款罪行

2026-01-11 1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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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公款罪准确表述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构成要件方面,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一般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则涵盖了各种类型的盈利性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公司、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行为表现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比如公司员工将公司用于日常运营的资金挪出,自己用于购买房产,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二是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例如用挪用的资金进行炒股、投资等以获取利润的行为。三是进行非法活动,像将挪用的资金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资金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挪用的金额、用途、时间、是否归还等。同时,该罪与挪用公款罪有所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量刑也有所差异。了解挪用公司公款罪行,有助于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也能让工作人员明确法律红线,避免触犯法律。

什么是挪用公司公款罪行(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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