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不去签字可能面临被重新羁押、没收保证金等后果,还可能被认定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进而影响后续案件处理。
需要了解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到期时,相关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按照要求签字确认相关手续。
如果取保候审到期不去签字,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一方面,对于提供了保证金的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不去签字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司法机关有权决定没收保证金。
另一方面,司法机关有权变更强制措施。原本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相对自由的状态,但如果不去签字,司法机关可以认为其不配合案件的处理,可能会决定对其重新羁押,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失去相对自由的状态,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
此外,这种不配合的行为还可能对后续的案件处理产生不利影响。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态度和配合程度会被纳入考量。不按时签字可能会让司法机关认为其认罪态度不好,缺乏悔罪表现,从而在量刑时可能不会给予从轻处罚的考虑。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到期后应当按照司法机关的要求及时签字,配合完成相关手续,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