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肋骨断了两根一般能评十级伤残。
在工伤伤残评定中,主要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这一标准。该标准对于肋骨骨折的伤残评定有明确规定。
十级伤残标准中包含“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通常情况下,两根肋骨骨折在经过治疗愈合后,大部分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损伤痕迹,但可能对身体整体功能影响较小,符合“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这一描述,所以从标准规定来看,两根肋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是比较常见的情况。
不过,具体的伤残评定是一个严谨且专业的过程,不能仅仅依据骨折的数量来确定。在实际评定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相关专家,全面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会查看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了解受伤当时的具体情况,比如骨折的类型(是单纯骨折还是粉碎性骨折等)、治疗过程以及恢复情况等。
同时,还会对伤者进行现场检查,评估骨折愈合后是否存在功能障碍以及功能障碍的程度。例如,是否影响到呼吸功能、胸廓的活动度等。如果两根肋骨骨折愈合后,没有遗留任何功能问题,完全恢复正常,也可能存在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总之,工伤肋骨断了两根大概率能评定为十级伤残,但最终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专业鉴定为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