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劳动者可获得双倍工资差额赔偿以及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差额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经济赔偿金为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的金额。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差额计算,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最长计算十一个月。例如,劳动者从2024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4年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这十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无故辞退的经济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2.5个月工资,即12500元,而经济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为25000元。同时,若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还可根据上述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方法要求相应补偿。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