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后单位仍不交社保,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途径。确认劳动关系后,单位可能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未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向单位说明社保对于自身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以及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义务。以平和的方式提醒单位及时补缴社保,这既能维护与单位的良好关系,也有可能快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社保经办机构是负责社会保险管理的专门部门,有权力和职责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职工可以携带确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仲裁决定书、法院判决书等,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社保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罚款。
如果社保经办机构的处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仲裁过程中,职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通过法律途径,职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单位依法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