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办重复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解决。若重复办理是在不同婚姻登记机关,可向其中一方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重复登记的申请;若涉及重婚等违法情况,需依法处理后再解决结婚证问题。
要明确重复办理结婚证的具体情形。如果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工作失误等原因,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重复办理了结婚证,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方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撤销重复的婚姻登记。
在申请撤销时,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重复办理的结婚证等证件。同时,要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重复办理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情况的真实性。
若重复办理结婚证是因为一方存在重婚行为,即与他人同时存在两段婚姻关系,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依法处理重婚问题,解除违法的婚姻关系。待重婚问题解决后,再按照正常程序处理结婚证相关事宜。
另外,在办理撤销或相关手续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如果对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不了解,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总之,结婚证办重复了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