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迁户口,通常需要携带离婚证、孩子户口本、出生证等材料,到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准迁证和迁移证等手续。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后孩子迁户口分为市内迁移和市外迁移,不同情况所需手续和流程略有不同。
如果是市内迁移,第一步是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用以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情况;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这些是证明孩子身份和亲子关系的重要文件。此外,根据各地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迁入地的房产证明等。
第二步,前往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准迁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准迁证。
第三步,持准迁证到孩子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原户籍所在地,工作人员会注销孩子的原户口信息,并开具迁移证。
第四步,最后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将孩子的户口正式迁入。
若是市外迁移,除了上述材料外,可能还需要迁入地的计划生育证明等。在办理准迁证时,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可能会对迁入情况进行更严格的审核,比如要求提供迁入地的居住证明等。拿到准迁证后,同样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手续和要求应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随时咨询当地的户籍窗口工作人员,以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