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要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条件,同时在签订形式和内容上也要符合要求。
从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婚内财产协议签订中,双方都应当是精神正常、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成年人,能够清晰认识到协议内容及后果。而且签订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财产协议,这种协议就是无效的。同时,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关于协议的形式。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能够明确记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在书面协议中,要详细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明确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各类财产。
协议的内容方面。协议应当对财产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比如,可以约定婚后购买的某套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同时,对于债务的承担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避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因债务问题产生争议。
另外,虽然婚内财产协议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如果双方对协议的效力有所担忧,可以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总之,签订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各个方面都符合要求,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