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一般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我国,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是为了便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户籍情况等进行核实和管理。
在城市,婚姻登记机关大多设立在区级民政部门。比如在一些大城市的市区,新人可以前往所在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这些婚姻登记处通常配备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能够为新人提供规范、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
对于农村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可能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可能是乡(镇)人民政府。有些地方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将办理权限下放到了乡(镇)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便民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办理机关。
此外,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之前,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时间、所需材料等信息,做好充分准备,以确保顺利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