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坐牢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并无固定标准,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六个月内审结。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批准可延长。此外,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整体时间会更长。
在法律程序上,当男方坐牢时,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有不同的程序,分别对应不同的审理期限。
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在男方坐牢的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对于离婚的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争议较小,法院可能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男方坐牢的离婚案件里,如果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问题,法院可能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此时,当事人若想再次起诉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整个过程会使得离婚所需的时间大大增加。
同时,男方坐牢的情况可能会导致送达法律文书、安排开庭等程序相对复杂,这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所以,男方坐牢起诉离婚的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