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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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签字怎么办理

2026-01-04 15: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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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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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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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签字,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成立;若双方均未履行主要义务,合同未成立,可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在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所以当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签字时,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承租人已经支付租金,出租人也接受了租金,或者出租人已经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也实际入住使用了房屋,这种情况下,即便合同没有签字,也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双方通过实际的履行行为,达成了租赁房屋的合意,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此时,双方应按照实际履行的情况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例如,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租金金额和支付方式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应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等。

要是双方都没有履行主要义务,那么合同尚未成立。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重新进行协商,明确租赁的各项条款,如租金、租赁期限、房屋用途等,然后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

此外,如果一方以合同未签字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拒绝履行可能承担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双方存在租赁的意向和实际行为,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签字时,要依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交易的顺利进行。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签字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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