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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违约,定金怎么办

2026-01-04 14: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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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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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合创(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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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违约时定金的处理需分情况。若买方违约,一般定金不予退还;若卖方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当买方违约时,也就是买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没收定金。这是因为定金具有惩罚性,旨在促使双方遵守合同约定。例如,小李与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之后小李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该房屋,此时房东就可以依据定金规则,没收这5万元定金。

而当卖方违约时,即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对卖方违约行为的一种制裁,同时也是对买方损失的一种补偿。比如,小张支付给卖方10万元定金,之后卖方因房价上涨等原因不想卖房了,那么卖方就需要返还给小张20万元。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形。比如,违约行为并非完全由一方造成,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此时,定金的处理可能需要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来确定。另外,如果合同中对定金的处理有特别约定,那么应优先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总之,在处理买房违约定金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合同约定来妥善解决。

买房违约,定金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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