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犯得到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但具体怎么判仍需综合多方面情况。可能会出现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等不同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谅解是一个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获得被害人谅解,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从量刑角度来看,如果盗窃行为构成犯罪,得到被害人谅解后,通常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例如,原本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在考虑到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后,可能会判处两年或者两年半有期徒刑。
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盗窃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得到被害人谅解,还有可能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得到被害人谅解往往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增加适用缓刑的可能性。
不过,盗窃犯最终的量刑并非仅取决于被害人谅解这一个因素。还需要综合考虑盗窃的数额、盗窃的手段、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情况等。如果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即使得到被害人谅解,也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例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即使有被害人谅解,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