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公司账可从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等方面着手。
财务报表审查:财务报表是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反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通过查看资产负债表,能了解公司在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状况,分析资产的结构和质量,以及负债的规模和偿债能力。利润表则展示了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可从中分析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构成及变化趋势,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表反映了公司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有助于判断公司的资金运作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
会计凭证核查:会计凭证是记录公司经济业务的原始依据,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股东可以抽查部分会计凭证,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查看原始凭证是否有相关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支持,凭证上的信息是否与实际业务相符,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正确,会计分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如资金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并检查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例如,查看资金的收支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合理,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的时间和程序。
资产与负债情况核实: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确保资产的实际存在和账实相符。同时,核实公司的负债情况,查看债务合同、借款协议等,确认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债务风险。
关联交易审查:关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查看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交易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
税务情况审查:检查公司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确保公司依法纳税,避免税务风险。查看税务报表、纳税凭证等,核实公司的纳税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漏税、偷税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