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买了房子签了合同想退房,需先查看合同约定,若符合约定退房情形可按约定处理;若不符合,可看是否存在法定退房情形,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房屋质量问题等,若有则可依法退房;若均无,则需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成贸然退房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
要仔细研究购房合同。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退房的相关条款,比如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达到一定期限、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一定比例等情况。如果当前情况符合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件,那么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的规定,按照相应的程序要求开发商办理退房手续。
查看是否存在法定退房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常见情况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一是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例如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二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此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也不存在法定退房情形,购房者想要退房就只能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在协商时,要充分说明自己的退房原因,争取开发商的理解。不过,开发商一般不会轻易同意退房,因为退房会给其带来一定的损失。
最后,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强行退房,就可能构成违约。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开发商的损失等。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所以,在考虑退房时,一定要综合权衡利弊,谨慎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