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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单位不认可怎么办

2025-12-26 0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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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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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单位不认可,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单位对认定结果仍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若劳动者对结果有异议,同样可通过这些途径维权。

当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时,劳动者要清楚自身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单位不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申请时需准备好一系列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如果单位对认定结果不认可,单位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劳动者如果对认定结果也存在异议,同样可以通过上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单位,都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现场的证人证言、相关的监控视频、医疗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最终的认定结果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可怎么办(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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