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子合同未到期保障金(押金)不退,可通过核查合同条款明确退还条件、固定证据协商、向住建部门或消协投诉、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步骤解决,核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证明自身无违约行为,要求出租人依法返还押金。
在房屋租赁中,保障金通常指押金,其作用是担保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按时支付租金、维护房屋完好等。合同未到期时押金不退,需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分步骤处理,具体如下:
第一步:核查租赁合同条款,明确押金退还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条款约定优先。需仔细查看合同中“押金退还”条款:是否约定“提前退租不退押金”(若承租人自愿提前解约,可能构成违约,需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押金扣除情形(如欠缴租金、房屋损坏、未恢复原状等);是否约定退还期限和流程。若合同未约定不退押金,或约定的扣除情形未实际发生,出租人无权拒绝退还。
第二步:固定证据并与出租人协商。协商是高效低成本的解决方式,需先收集证明自身无违约的证据:一是履约证据,包括租金支付记录(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凭证)、水电燃气缴费记录(证明按时履行附随义务);二是房屋状况证据,如入住时双方签字的《房屋交接清单》、房屋照片/视频(证明初始状态),退租时的交接记录(证明房屋无损坏、已清理);三是沟通记录,如与出租人关于退租、押金的微信/短信/邮件往来(证明自身无违约且曾提出退押金请求)。协商时需书面说明自身履约情况,引用合同条款要求退还押金,避免情绪化沟通。
第三步:协商不成,向相关部门投诉。若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拒退押金,可向监管部门投诉:一是向房屋所在地住建局(房屋租赁管理科)投诉,提交租赁合同、押金凭证、证据材料,请求介入调解(部分城市在政务服务平台设有“房屋租赁纠纷投诉”入口,可线上提交);二是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尤其当出租人以“不退押金”为由强制扣留物品时,可主张自身权益。投诉后相关部门会联系出租人调查,多数情况下可促成退还。
第四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返还。若投诉调解无果,需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1. 申请调解: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街道司法所)申请调解,由调解员组织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后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2. 仲裁或诉讼:若合同约定“因押金产生争议由某仲裁委仲裁”,需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无约定的,可向房屋所在地或出租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合同、押金收据、履约证据等),法院立案后会依法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押金金额低于10万元的,可申请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审理周期通常1-3个月,成本较低(诉讼费50-100元)。
需注意:出租人无权擅自扣除押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出租人仅能在承租人违约造成损失时,按实际损失扣除押金,且需提供损失证明(如维修单据、水电费欠费凭证)。若出租人捏造“房屋损坏”“欠缴费用”等理由不退押金,承租人除要求返还押金外,还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利息损失(按LPR计算)。
综上,处理押金不退问题需以合同和证据为核心,优先协商,必要时通过投诉或诉讼维护权益,法律明确支持承租人在无违约情况下的押金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