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四级比六级更严重,等级更高。在工伤伤残等级中,一级最为严重,十级最轻,数字越小代表伤残程度越高。
工伤伤残等级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评定的,该标准将工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所以,四级伤残的严重程度要高于六级伤残。
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来看,四级工伤意味着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四级工伤的职工往往会有诸如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等较为严重的身体功能障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极大的影响。而六级工伤是指职工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劳动能力部分丧失,例如轻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4级等情况。相比之下,六级工伤职工的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保留程度要比四级好一些。
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工伤四级和六级也存在明显差异。四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并且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而六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由此可见,工伤四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要更为优厚。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伤残严重程度、劳动能力丧失情况还是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工伤四级都比六级要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