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开除员工可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这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咨询投诉电话。也可以拨打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具体办公电话进行投诉。
当员工遭遇无故开除的情况时,有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而电话投诉是较为便捷的途径之一。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的公益服务电话,其主要功能是为群众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通过拨打这个电话,能够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故开除员工这一问题,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和处理。
除了12333,还可以拨打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办公电话。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专门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他们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无故开除员工这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每个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都有自己的办公电话,可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获取。
在进行电话投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被无故开除的事实。同时,要清晰、准确地向工作人员描述事情的经过和主要诉求。若电话投诉未能有效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