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贴一部分由社保支付,一部分由公司支付,具体取决于工伤补贴的类型以及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很多工伤补贴项目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补贴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即使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工伤补贴费用。比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促使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工伤补贴的支付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