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申请。
用人单位申请时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规定30日的申请期限,主要是为了促使用人单位及时履行职责,保障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待遇。例如,某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事故受伤,其所在单位就需要在30天内为该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特殊情况通常包括不可抗力、用人单位因重大事件导致无法及时申请等情形。
职工等主体申请时效: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用人单位不履行申请义务时,自身仍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拖延不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就可以在1年内自行申请。
了解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及其近亲属等主体,都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权利,以确保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