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医疗费报销需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及近亲属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要完成工伤认定这一关键步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之后,对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住院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目录和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报销的申请流程。一般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将报销的费用支付给相关人员或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住院医疗费则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在工伤住院期间,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医疗凭证,以便顺利进行医疗费的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