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司倒闭拖欠工资,员工可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追讨工资。
当私人公司倒闭且拖欠工资时,员工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与公司协商:这是较为直接和便捷的方式。员工可以先尝试与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倒闭的具体情况以及工资拖欠的原因,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有些情况下,公司可能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通过协商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支付方案。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公司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加付赔偿金。投诉时,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的事实。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起诉:若劳动仲裁后,公司仍拒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强制公司支付工资。在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员工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工资能够得到支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属于优先受偿的债权,员工应及时申报自己的债权,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