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判决生效后,若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权利人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权利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然后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对于被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快速查询被执行人在各个银行的账户信息,并根据情况进行冻结和划拨操作,将款项直接划至法院指定账户,再发放给申请人。
对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法院可以进行扣留、提取。比如,若被执行人有工资收入,法院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协助,每月从其工资中扣留一定金额用于履行判决义务。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房屋、车辆等,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在查封、扣押财产后,法院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然后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将财产变现,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还可能面临一系列的制裁措施。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被执行人还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