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打算续签是否要补偿需分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不续签,除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要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时无补偿,降低条件时有补偿。了解这些有助于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合同到期不打算续签是否需要补偿,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1、用人单位不续签
一般情况下,当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过,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2、劳动者不续签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1、计算依据
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为计算依据。工作年限从劳动者入职该单位开始计算。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具体计算方式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 3 年,那么经济补偿就是 3 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年限是 3 年零 7 个月,就按 4 年计算,补偿 4 个月工资;若工作 3 年零 2 个月,则补偿 3.5 个月工资。
3、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在特定情形下能获得补偿。
1、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
比如用人单位降低工资待遇,原本劳动者每月工资是 5000 元,续签时降至 4500 元;或者减少工作福利,原本有交通补贴、餐补等,续签时取消了这些福利。又或者增加劳动强度,原本每天工作 8 小时,续签时要求每天工作 10 小时等。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
如果用人单位在续签合同时,将工作地点变更到距离原工作地点很远的地方,给劳动者的生活造成极大不便。例如,原本在市区工作,续签时要求到偏远的郊区工作,且没有相应的交通补贴等措施,劳动者因此不续签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在续签合同时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新岗位与原岗位有较大差异,劳动者不接受并拒绝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等问题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合同续签补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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