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开除后,住房公积金会处于封存状态,后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符合条件可办理提取,也能在找到新单位后办理转移继续缴存。
当职工被单位开除后,原单位会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若职工后续符合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例如,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情况。以购房提取为例,职工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填写提取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出来。
如果职工在被开除后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且新单位也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流程一般是职工先向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填写转移申请表,并提供原单位名称、原住房公积金账号等信息。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向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转移函,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转移函后,会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出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总之,被单位开除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职工自身的实际情况,符合提取条件可进行提取,有新单位则可办理转移,以保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