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转正合同辞职,一般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之后按单位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
即便没有签订转正合同,也需要明确自身所处的状态是处于试用期还是已实际转正。如果还处于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方式并没有严格要求,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均可,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比如提交辞职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过邮件发送辞职申请,邮件中明确说明自己的姓名、部门、入职时间、申请离职的日期等信息。
若实际上已经过了试用期,即便未签订转正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也视为已经转正。此时劳动者若要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可以是辞职信、辞职报告等,内容应清晰表达自己辞职的意愿、预计离职的时间等关键信息。将书面通知交给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时,最好能取得对方的签收证明,若对方拒绝签收,也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给用人单位,在快递单上注明“辞职信”等字样,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
在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劳动者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这包括向同事交接工作任务、归还公司财物、结清办公用品等。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以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如果用人单位以未签订转正合同为由,拒绝劳动者辞职或者克扣工资等,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