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存在未遂情况。
从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来看,故意伤害罪是有可能出现未遂状态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关键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
在理论层面,根据犯罪未遂的一般原理,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当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已经开始实施能够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时,就可以认定为已经着手。例如,行为人手持凶器冲向被害人,意图伤害被害人身体,这就属于已经着手实施伤害行为。如果此时因为他人的阻拦、被害人及时躲避等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没有对被害人造成实际的伤害后果,那么就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认定故意伤害罪未遂的案例。不过,司法实践对于故意伤害罪未遂的认定会比较谨慎。因为故意伤害罪通常以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作为入罪标准,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后果,可能难以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伤害故意以及行为的危险性。但当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明确的伤害故意,并且实施了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伤害行为,只是由于意外因素未能得逞时,还是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比如,甲为了报复乙,趁乙不注意用刀刺向乙的胸部,乙本能地一闪身,甲刺空,乙未受伤。这种情况下,甲主观上有伤害乙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用刀刺的行为,只是因为乙的躲避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就可以认定甲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