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假释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行为

2026-01-21 10:59:16
0 浏览
推荐律师
孔令抄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假释期间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首先要明确累犯的定义与构成条件。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而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假释期间犯新罪的情况,不符合累犯所要求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这一条件。因为假释只是一种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实际上还处于刑罚执行过程中,并非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例如,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5年后被假释,在假释期间又犯盗窃罪,由于其仍处于假释考验期,也就是刑罚执行阶段,所以不能认定为累犯。

当假释期间犯新罪时,法律有专门的处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综上所述,假释期间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而是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则进行处理。

假释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行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192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