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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成立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2026-01-14 10: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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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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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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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成立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要求发起人参照劳动关系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若公司最终未能成立,发起人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际情况中,有时会出现公司尚未正式成立,但已经开始招用员工开展业务,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当这种情况下涉及赔偿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便公司未成立,只要存在用工事实,劳动者就有权要求发起人支付这部分双倍工资。例如,员工从公司筹备阶段就开始工作,工作了三个月公司仍未成立且未签订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员工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方面。如果因为公司未成立等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由于公司未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向多个发起人主张赔偿,发起人之间不能相互推诿责任。例如,有多个发起人筹备公司,招用了员工,后来公司未能成立,员工可以向任意一个或多个发起人要求赔偿,发起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等进行内部追偿。

最后,劳动者在主张赔偿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以及自己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未成立劳动关系怎么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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