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群殴他人的处理需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伤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一般会涉及民事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达到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的年龄,其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这意味着,未成年群殴他人导致受害人受伤,受害人可以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可以给予罚款等其他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后,关于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种严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未成年群殴他人如果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达到相应年龄的未成年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还会采取一些特殊的司法保护措施,如封存犯罪记录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