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赔偿几个月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与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伤残等级等因素有关。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月数也不同。
首先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例如,小李因工伤导致手臂骨折,经医疗机构诊断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那么在这6个月内,单位需按照他原来的工资标准每月支付工资。
其次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骨折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会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此外,除了上述赔偿外,还可能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工伤骨折赔偿几个月工资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