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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厂子上班受伤谁负责

2026-01-10 04: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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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厂子上班受伤,一般由厂子的经营者(雇主)负责,但存在多种不同情形。若厂子有营业执照,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处理;若厂子无营业执照,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第三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需要明确该个人厂子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也就是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如果个人厂子有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的用人单位,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时,应当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厂子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厂子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厂子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厂子承担。

如果个人厂子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那么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而言,雇主对雇员的职业活动负有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职责义务,所以雇主通常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但如果雇员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如违反操作规范等,雇员也需要根据过错程度分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要是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其他单位的侵权行为导致,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伤员工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总之,在个人厂子上班受伤后的责任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在个人厂子上班受伤谁负责(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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