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可根据不同情况找不同的主体投诉处理,如找物业、开发商、房管局、消费者协会或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等。
如果是在小区内且房屋还在质保期内,房屋出现漏水问题,可先找物业。物业在小区的管理中承担着一定的服务职责,对于业主反馈的房屋漏水问题,有义务进行协调和处理。物业会对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和登记,然后联系开发商安排维修人员前来查看和维修。因为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负责。
若开发商拖延处理或拒绝承担责任,此时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房地产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商具有监管职责。向房管局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漏水的照片、视频等,以便房管局能更准确地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
如果房屋已经过了质保期,且是公共区域漏水,那么还是应该找物业。物业有责任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来进行维修。公共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要是漏水问题是由于装修施工等原因导致的,而装修公司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当,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和调解。
另外,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漏水的事实、漏水造成的损失以及责任方等。法律会依据事实和相关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遇到房屋漏水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诉处理途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