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期间医药费已支付后,可按申请工伤认定、准备报销材料、提交报销申请、审核与结算的流程进行报销。
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准备报销所需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这些材料是证明工伤事实和医疗费用支出的重要依据,务必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然后,提交报销申请。将准备好的报销材料提交给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如果是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报销事宜,职工应及时将材料交给单位相关部门。
最后,进行审核与结算。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报销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工伤情况和费用的合理性。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进行费用结算,将报销款项支付给职工或者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工伤报销政策和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报销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操作步骤。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