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以后申请取保候审,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若符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提出申请,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经办案机关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若准许则按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在被刑拘以后,若想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二步,确定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则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进行辩护的律师或其他人员。
第三步,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等,并明确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即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四步,提交申请。将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给具体的办案机关,办案机关一般是指对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第五步,等待审查决定。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若认为不符合条件,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六步,执行取保候审。一旦办案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可以在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前提下暂时恢复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