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数份遗嘱内容不同怎么办理

2026-01-06 17:44:12
0 浏览
推荐律师
李芊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数份遗嘱内容不同时,若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一般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来办理。但如果存在公证遗嘱,在《民法典》施行前,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民法典》施行后,不再存在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情况。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立遗嘱人订立数份内容不同遗嘱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体现了尊重遗嘱人最终意愿的原则。

在《民法典》施行之前,《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数份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那么无论公证遗嘱是否是最后订立的,都以公证遗嘱为准。但《民法典》施行后,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这一改变使得遗嘱人可以更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愿变更遗嘱内容,而无需再通过复杂的公证程序来改变之前的公证遗嘱。

例如,甲先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儿子乙,后来又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该房产留给女儿丙,最后甲又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再次将房产留给儿子乙。在《民法典》施行后,应当以最后订立的代书遗嘱为准,即房产由儿子乙继承。

当数份遗嘱内容不同时,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遗嘱的形式、订立时间等因素来确定最终以哪份遗嘱办理遗产继承等事宜。同时,在处理遗嘱相关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数份遗嘱内容不同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335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