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房产继承公证流程主要包括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审查、出具公证书等步骤。
在无遗嘱情况下进行房产继承公证,是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确保房产顺利过户的重要环节。以下为详细的流程介绍。
第一步:准备材料。继承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房产证等房产产权证明文件。若存在多个继承人,还需提供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书。
第二步:提出申请。继承人需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房产继承公证申请。在申请时,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中需详细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公证的事项等内容。
第三步: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资格等。公证员可能会对继承人进行询问,核实相关情况。若材料存在疑问或不完整,公证机构会要求继承人补充或进一步说明。
第四步:核实调查。公证机构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例如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核实被继承人的死亡情况、亲属关系等。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继承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步: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和核实,若继承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构会出具房产继承公证书。公证书是继承人合法继承房产的重要凭证,凭借公证书,继承人可以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整个无遗嘱房产继承公证流程需要继承人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积极配合公证机构的工作,以确保公证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