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协议不公证,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经审核缴纳税费后,完成产权变更手续。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即使不进行公证,只要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赠与合同就是有效的。
第一步,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赠与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址、面积、产权证书编号等;明确赠与的意思表示以及是否附条件等内容。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件、赠与合同、房屋产权证书等。如果房产存在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赠与的证明文件。
第三步,申请过户登记。赠与人与受赠人需共同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过户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赠与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第四步,缴纳税费。根据相关税收政策,房产赠与可能涉及到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受赠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的税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可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了解。
第五步,完成产权变更。在缴纳完税费后,房产管理部门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产的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至受赠人。受赠人会领取到新的房屋产权证书,至此,房产赠与手续完成。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公证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但公证可以增强合同的证明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