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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2026-01-06 1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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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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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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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份遗嘱以最后订立的有效遗嘱为准。

在处理数份遗嘱的效力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以哪份遗嘱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意味着,当存在多份遗嘱时,首先要判断每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如果数份遗嘱都符合有效条件,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这一规定体现了尊重遗嘱人最终意愿的原则。因为随着时间推移和情况变化,遗嘱人可能会改变自己的想法和安排,最后订立的遗嘱更能反映其当下的真实意愿。

然而,如果数份遗嘱中存在无效遗嘱的情况,那么应排除无效遗嘱,以其他有效遗嘱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比如,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遗嘱就是无效的。此外,如果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总之,在确定数份遗嘱以哪份为准时,要综合考虑遗嘱的有效性以及内容是否抵触等因素,以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以实现,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数份遗嘱以哪份为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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