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儿女分配需先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其内容分配;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但特殊情况会有不同。
在遗产分配问题上,首先要明确的是继承的方式。继承分为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优先: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或协议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可以指定由某个或某些儿女继承全部或部分遗产,也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例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儿子,那么该房产就由儿子继承,其他儿女不能再主张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当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儿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配偶、父母共同参与遗产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100万的存款,有三个儿女,在没有特殊情况时,每个儿女可以分得约33.33万。
特殊情况的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例如,某个儿女因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会适当多分一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