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若为单身人士,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已婚人士要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外地购房还可能需提供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若委托他人签订,需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对于单身购房者而言,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证件。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或售房方需要通过身份证来确认购房者的身份信息,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户口本也是需要携带的,它能反映购房者的户籍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关系等内容,这对于房产交易中的产权登记、购房资格审核等环节都有着重要作用。单身证明则用于证明购房者的婚姻状况,在一些地区,单身证明可能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已婚购房者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用于确认双方的身份,户口本用于核实家庭户籍信息。而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证件,在购房时,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签订购房合同,结婚证能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确保双方在房产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若是外地购房者,除了上述基本证件外,可能还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这是因为很多城市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会对外地购房者的购房资格进行限制,要求购房者在当地有一定年限的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记录。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开具。
最后,如果购房者无法亲自签订购房合同,委托他人办理的话,就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内容,并且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样受托人才能代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