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盗窃罪赃款已花光且犯罪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司法机关会继续追缴,待其有财产时随时执行。同时,受害人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判决,在发现犯罪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盗窃罪中,若赃款已被花光且犯罪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司法程序仍会按既定流程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即便赃款已花光且当前无财产,司法机关也不会停止追缴工作。这意味着司法机关会持续关注犯罪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其有新的财产,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执行。
对于受害人而言,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犯罪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实现,当发现犯罪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对犯罪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查询其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况。若发现犯罪人有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执行的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在日常生活中,犯罪人在有经济收入后,也有义务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否则,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