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需要户口本,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通常需要户口本,诉讼离婚一般不需要户口本。不同离婚方式所需携带的证件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本是证明当事人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材料,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是必需的;二是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凭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有些地方还可能要求提供双方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通常不需要户口本。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首先是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其次是结婚证,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存在;另外,还需要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比如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和相关产权证明;涉及子女抚养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要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时要根据具体的离婚方式准备相应的证件和材料,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