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有身份证号码不一定会导致债权无法实现,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维权难度。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身份证号码并非借款成立和有效的必要条件。借款合同的成立,关键在于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合意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即便没有身份证号码,只要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债权人的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
然而,没有身份证号码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在催讨债务阶段,若债务人故意失联,没有身份证号码会使债权人难以准确找到债务人,增加了催款的难度和成本。因为身份证号码是确定一个人身份的重要标识,通过它可以查询到债务人更多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如果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没有身份证号码会给立案和后续的诉讼流程带来阻碍。根据法律规定,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通常要求提供被告准确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没有身份证号码,法院可能无法确定被告的唯一性,从而影响立案的顺利进行。
即便法院最终受理了案件,在执行阶段,没有身份证号码也会给执行工作带来不便。执行机构需要通过身份信息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限制其高消费等,身份证号码的缺失会使这些执行措施的实施变得困难。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在借款时,债权人应尽量要求债务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并保留相关的借款凭证。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顺利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