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两次婚,两个离婚证都是有效的。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法律凭证。每一次离婚程序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所颁发的离婚证都具有独立且合法的效力。
从法律层面来看,每一次离婚都是基于不同的婚姻关系。第一次离婚时,男女双方结束了他们之间的婚姻状态,此时颁发的离婚证是对这段婚姻关系解除的官方证明。之后,若再次结婚又再次离婚,第二次颁发的离婚证则是对第二段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这两个离婚证所对应的婚姻关系不同,它们分别在各自的婚姻解除事件中发挥着证明作用。
在实际生活中,离婚证在很多场景可能会被用到。比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变更、再婚登记等情况时,离婚证能够证明当事人当前的婚姻状况。对于离了两次婚的人而言,在涉及第一段婚姻相关事务时,第一个离婚证就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而在处理第二段婚姻相关事务时,第二个离婚证则发挥关键作用。
并且,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每一次的离婚登记进行详细记录。这些记录与离婚证相互印证,共同构成了当事人婚姻状态的完整信息。两个离婚证在各自对应的婚姻解除范围内,都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以,离了两次婚,两个离婚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阶段婚姻关系的解除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