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不明确可以起诉。
在法律实践中,当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不明确时,当事人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当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不明确,就意味着双方对于某些财产的归属、分割方式等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这种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双方在后续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例如,协议中只提及了部分房产,但对于该房产的具体份额、如何处理(如出售后分割款项还是一方补偿另一方等)没有详细说明,这就容易引发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的。
起诉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是因为协议表述不清晰,法院会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如财产的来源、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来判断财产的性质和归属。如果涉及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起诉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一般来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所以,当遇到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不明确的情况,当事人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